为切实做好门诊特殊人群优先就诊及后续治疗工作,提供快速、
有序、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,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,保证门诊急诊患者能够得到及时、有效的就诊,特制定优先处置措施
1、门诊管理服务部制作门诊急诊印章,发给门诊各科室服务台,并登记备档。
2、门诊患者在候诊时出现特殊情况,符合以下情形者加盖“急”章
①80岁以上持老年证的患者;
②坐轮椅、平车来就诊的门诊患者;
③出现头晕、心慌、轻微休克的门诊患者;
④残疾人;
⑤孕产妇出现腹痛症状者;
⑥体温≥38℃的患者;
⑦外地患者因特殊情况,如赶火车、飞机等(需出示本人的相应票务)
2、门诊各服务台对加盖“急”章的门诊患者,需登记在《门诊急诊患者登记本》。
3、加盖“急”章的患者由门诊护士带到医生诊室,说明情况,若其他候诊患者有疑虑,门诊负责护士需做好解释工作,保证门诊就诊秩
序。
4、门诊科室负责护士不得因私,擅自给熟人或本院职工加盖“急”章,影响就诊秩序,若发现违规操作,均予以处罚。
5、门诊管理服务部定期督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,持续优化改进工作。
6、门诊“特殊人群”就诊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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